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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停工令!8省57市发布***新停工、停产、停运通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于:2021-11-16 23:28:30 点击量: 1191

河北省


唐山市

1月22日,唐山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通知表明,自1月22日零时起,唐山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小、湿度升高,扩散条件差,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按照《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函〔2021〕4号),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月22日9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邢台市任泽区

日前,邢台市任泽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称,根据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2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工业企业要合理调控生产计划,2021年1月21日8时起严格按照《邢台市任泽区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相关企业,不限产、不停产,保障正常生产。重点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邯郸市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月22日起大气扩散条件较为不利,邯郸市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月21日12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河南省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建议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和济源等14个区域于1月1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安阳市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预测预报,联合气象会商结果,25日起我市将经历一次严重污染过程,按照省攻坚办联防联控统一要求,为有效降低污染排放,***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12月24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I级响应),并实施红色特别管控。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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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督导、协调安阳日报社、安阳广播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

1.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钢铁企业钢铁企业继续执行现有季节性生产调控和特别管控措施:

(1)在产高炉低负荷运行,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2炉;烧结机、球团设备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独立球团企业停产。

(2)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安阳汇鑫特钢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以热定产。

2.焦化企业全市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结焦时间延长至60小时,其余焦炉结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

3.其他企业按季节性生产调控和特别管控要求,对环境影响突出的水泥(含粉磨站、矿粉、水泥制品等建材类企业)、炭素、砖瓦、陶瓷、耐材、铜铅锌冶炼、再生铜铝铅锌、铸造、铁合金、石灰窑、家具、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压延、岩矿棉(仅岩矿棉工业)、橡胶制品制造、活性炭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煤炭洗选、机械加工、矿石采选与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停产(含绩效引领性企业停产);制药、农药、化工重点行业企业能停产的实施停产,确因工艺连续生产无法实施停产的企业要停止生产投料;食品行业企业停止锅炉使用(含绩效引领性企业停止锅炉使用)。其他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I级响应)应急管控措施。

(二)扬尘污染管控措施市控尘办负责组织、督导、落实《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扬尘源的红色预警(I级响应)应急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全面停止施工;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商砼运输车、物料运输车全天24小时禁行,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全天24小时停止作业。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1.严格执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柴油货车限行管控区域的通告》(第1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3号)要求。

2.停产企业、停止投料企业停止运输(以电为动能的新能源车辆运输除外),限产企业同比例减少重卡运输数量;非民生保障必需的物流企业停止重卡运输。

(四)其他污染源管控措施

1.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重点对市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双替代”区域进行督导,严禁散煤复燃。

2.城市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禁止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农作物秸秆、杂草等。

3.城市管理部门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

4.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三、加强督导检查

市攻坚办各督导组要加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各督导组要将督导问题及查处情况于每日上午9时之前报市攻坚办。

本次红色预警(I级响应)特别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郑州市

1月22日10时55分,小编从郑州市环境攻坚办了解到,郑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由橙色升级为红色。

郑州决定自2021年1月22日10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调整为Ⅰ级响应。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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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1.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红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

水泥熟料行业按照错峰生产要求落实。全市生产烧结砖瓦制品企业按照错峰生产要求实施停产。

新冠肺炎防疫相关企业、允许施工的轨道交通工程相关配套企业可进行保障性生产及运输。

企业停产时,污染防治设施应延后停止运行,确保停产期间污染物有效处置。

2.增加对国、省、市控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工业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

3.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

1.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除以下工地项目外,其他工地停止施工:

经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中的盾构、顶管、暗挖、围护结构中地连墙和围护桩施工、正在进行大体积混凝土连续浇筑的;

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及配套施工项目,高铁南站项目,陇海快速路中州大道互通式立交市政管网下穿陇海铁路综合管廊工程,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新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北货运区及飞行区配套工程,郑州大学北校区军工大楼装修工程,河南省科技馆新馆工程,郑东新区白沙园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

2.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3.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5.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50%且气温高于5℃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在空气湿度大于50%或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商砼罐车、建筑物料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商砼罐车、建筑物料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经批准允许施工的工地项目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或纯电动车辆。

2.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Ⅰ级级响应期间允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项目除外);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3.燃煤电厂1月22日16时至1月24日9时停止运煤。

4.允许运输的电厂、非电厂的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在应急响应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5.加大公交、地铁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倡导市民绿色出行。

山东省

淄博市

1月19日,山东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20-2021年 第 10 期)要求全市于2021年1月19日12 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0 日0时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济南市

济南市通知,自1月19日12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月20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如下: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2020年度***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含爆破、基坑(槽)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等);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搅拌等室内外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保障性工程实施进一步分类的差异化管控,保障性工程暂分为A、B两类。各类保障性工程不得实施爆破作业、拆除工程、喷涂粉刷、铣刨作业,B类保障性工程还不得实施土石方作业(开挖、外运、回填等)。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的物流园区范围内的企业(民生保障类除外)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全面限行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含燃气)营运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开槽机、桩工机械、起重机、发电机等)停止使用,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为国三及以上的除外。

 东营市

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于2021年1月18日19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月20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聊城市

山东聊城《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要求于1月19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菏泽市

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公告》要求全市自2021年1月19日18: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临沂市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自2021年1月19日10:00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0日10: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工业源按照***新修订的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内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国四车禁运等。

济宁市

济宁市要求自2021年1月19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急期间,将派出督导组重点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泰安市

根据空气质量状况,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自2021年1月19日15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1年1月20日0时起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山西省

从1月19日开始,太原、长治、临汾、晋城、忻州、运城、阳泉等地陆续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二级)响应。各地纷纷采取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要求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据了解,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将持续到1月24日。

临汾市

临汾市根据天气情况要求自1月21日16时起,在沿汾河6县(市、区)、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将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响应,在翼城、浮山、安泽等3县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吕梁市

吕梁市根据天气情况要求自1月20日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四川省

1月22日零时起四川省将启动17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其中12市橙色预警,5市黄色预警。1月23日至25日气象条件进一步转差,成都平原、川南及川东北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部分城市有重度污染风险。建议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市自22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广元、遂宁、雅安、巴中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资阳市维持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成都市

1月21日,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要求成都自22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绵阳市

1月22日零时起,绵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受不利气象影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决定,从22日0:00起 ,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达州市

日前,从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获悉,预测1月23日-25日达州市受气象条件进一步转差影响,存在重度污染风险。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通川区、达川区、大竹县、达州******区1月22日零时由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Ⅱ级;宣汉县、开江县1月22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Ⅱ级。

广安市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1月23日至25日,气象条件进一步转差,广安市有中度至重度污染风险。

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3号)和《关于印发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8〕154号)要求,决定于2021年1月22日零时起,将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措施。

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各类工业企业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须进行全覆盖防尘处理;全市所有砂石厂(场)停止生产运行;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全市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

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在重点施工场地周边片区增加现场巡查监管频次,增加出勤人数,延长出勤时间。


  泸州市


经预测研判,1月23日至25日气象条件进一步转差,川南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部分城市有重度污染风险。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3号)要求,决定从2021年1月22日0时起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黄色预警提升为橙色预警。

湖北省

宜昌市

1月21日9时,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快报》,截至8 时,湖北省上游河南、山西、山东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湖北省襄阳已达重度污染,荆门已达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根据空气质量数值预报及气象预报综合分析,未来三天,受到南方暖湿空气影响,湖北省阴雨天气增多,但雨势较弱,扩散清除能力不强,本地污染物二次转化积累和省内传输叠加,今明后三天湖北省空气质量将逐步变差。

为此,宜昌市于21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积极应对此轮重污染天气过程。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公告,自1月21日14时起,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及宜昌城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工业企业(含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宜昌市2020-2021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

荆州市

受不利气象条件、本地污染积累以及区域性污染传输等影响,1月21日凌晨起,荆州市空气质量呈恶化趋势,未来三天将持续中度到重度污染。1月21日16时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实施黄色预警等级下减排管控措施。

安徽省

蚌埠市

21日晚六时,蚌埠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III)预警。

江苏省

受不利气象条件及污染输送影响,截至1月21日14时,徐州、淮安、宿迁3市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经会商,预计苏北地区大气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徐州、连云港、淮安和宿迁市空气污染将持续并加重,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自1月21日18时起,徐州、连云港、淮安和宿迁4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省环境监测中心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及时更新预警信息。请各有关设区市提前做好准备,启动相应管控措施,减轻污染过程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连云港市

根据江苏省连云港环境检测中心和市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1月21日—25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期间若冷空气过境,收到静稳天气和传输污染影响,空气质量预计预计达轻度—重度污染水平。自1月21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目前钢铁业已进入减量发展期,在“差异化”环保政策导向下,化解过剩产能、停限产都将与环保水平挂钩,“大家都差不多”“法不责众”的想法已不符合目前的环保形势。在新形势下,钢企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环保当作引领。企业只有实施精益环保战略,环保工作精益求精,争创“绿色发展标杆企业”,才能赢得生存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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